Friday, 23 November 2007

博大对李松荣的判刑不合理,高教部应进行调查。

[大马人民之声(新山支会)20071123文告]

大马人民之声(新山支会)严厉谴责博特拉大学(博大)校方裁决李松荣以“阻碍职员执行任务”的罪名,刑罚为停学一学期,并另加警告。我们对此感非常遗憾。

博大校方在今年822日晚上10时,在博大保安亭处受两名保安人员阻拦,保安人员并以调查校园内流传非法传单理由,要检查李松荣的书包。李松荣拒绝保安人员的要求,保安人员随后致电传来三名穿着便衣的人士。

三名便衣人士在拒绝出示职员证情况下,抢夺李松荣的书包以及学生证,过程中保安人员向李松荣动粗。

听证会当天,博大生和公民社会组织高举标语为李松荣伸冤。不过,他们却遭到校方干扰而被禁止进入校园。因此他们只能聚集在距离保安亭70米处。

李松荣在下午130分听证会结束后,向记者和其他前来声援的学生汇报听证会的结果,并决定向高教部提出上诉。

我们认为,高教部有必要正视博大校方近年以来对破坏校园民主、侵犯基本人权的事件进行调查。因为,类似的事件已发生了,高教部不该继续坐视不理,而应认真地处理这事件。

校方是以《大专法令》提控李松荣的。我们认为,《大专法令》是一项严重侵犯学生人权和民权的不合理的法令。该法令不但压制学生自由集会、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,同时也不符合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的标准。《联邦宪法》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,任何法令不能超越每个国民在宪法下所赋予的权利。

我们呼吁高教部认真对待这事件。同时,也呼吁当政者废除违反基本人权的《大专法令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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